第3章 水浒传(1 / 1)

饭庄上的都是拿手的好菜。

烧花鸭,烧雏鸡,烧子鹅,炉猪炉鸭……

方静之笑呵呵的一边喝酒,一边给老罗夹菜。

老家伙也不客气,不停地往肚子里塞,似乎是怕吃完这顿没下顿一样。

肚里有了食,老罗也放松下来。

他只当方静之是个家境富裕的纨绔少年,滔滔不绝的讲起了自己的故事。

老罗原名罗本,字贯中,祖籍山西,十四岁就跟着父亲到了杭州经商。

彼时的杭州,堪称整个世界的商业中心,鲜花着锦,烈火烹油,一派纸醉金迷。

正所谓唐诗宋词元曲,元代的戏曲小说大行其道。

老罗同样萌生了写书的想法,不说与关汉卿等人肩并肩,起码也要做个中原五白。

可他的书还没写两年,变天了。

天下豪杰并起,周遭战乱不断。

老罗于万人丛中,一眼就相中了张士诚。

此乃不逊色于玄德公的人杰,正缺我罗卧龙的辅佐,成就一番霸业。

然后,老罗就投靠了张士诚,并且顺利的成了张士诚麾下的幕僚。

老罗到底是真卧龙还是假卧龙,从张士诚最后的失败来看,就能看出一二。

就如同真假商战一样,书里的阴谋诡计,拿到现实之中,可不一定好用。

或许侥幸能赢那么一两次,可长久来看,写书的最多也就只能做个总理。

由于投靠张士诚的黑料在,老罗也没法参加科举,在大明的仕途算是断了。

为了活下去,老罗于是开始了疯狂的写作之旅。

其高产,简直让后世的那些键盘侠们望而生畏。

只不过高产归高产,老罗这家伙,也是有点毛病在的。

那就是在书里喜欢夹杂私货。

后世最多也就是给你来个整改,最多下架。

可在大明夹杂私货,那是真的要命的。

这不,老罗上本书里,就小小的映射了一下老朱,结果就被锦衣卫给盯上了。

本着灯下黑的原则,他一路从杭州跑到了南京,打算避避风头。

可压根没想到,南京城的奸商们,是真的不讲武德啊!

他本想着卖掉书稿换些钱供开自己开销。

可结果,书铺老板见他一个落魄的老书生,不仅抢了书稿,还把他揍了一顿。

“老罗啊,我有个问题!”方静之好奇说道。

罗贯中忙着吃饭,嘟嘟囔囔的说道:“你问呗!”

“水浒传,到底是你写的,还是施耐庵写的!”

罗贯中迟疑了一下,随即突然哈哈大笑。

“施耐庵,俺乃是,罗贯中!”

好家伙,破案了,感情水浒传也是这家伙写的,四大名着,一人就占了俩。

这若是放到后世,单单点娘就要给他不少的稿费啊!

“你不会就是因为这水浒传,被锦衣卫盯上了吧!”方静之继续问道。

一本歌颂落草为寇的书籍,不被锦衣卫顶上那才怪了呢!

老罗脸上的笑意顿时就僵住了,表情有点尴尬:“那个,那个我在疏忽专利,虚构了一个淮西王庆,还写他勾引童贯养女,入土匪窝,娶段三娘子,有人就把这事传出去了,说我映射圣人,结果就……”

方静之听完,只能对老罗说俩字。

你是真的牛逼。

老朱就是淮西起家,你写个淮西王庆,还说人家人品低劣,四处播种,人家皇后是郭子兴的养女,你就来个童贯的养女,人家是靠着郭子兴起家,你也写个靠着岳父起家,人家不忘哪方面想才怪了。

这也就罢了,你还写王庆让宋江打败,搞了个凌迟处死,简直就是用心险恶。

宋江是谁,一个投降的人,谁投降了,张士诚啊!

好好好,为你的老主子鸣不平是吧!

就这,毛骧那混蛋没把你弄死还真算你命大。

“这位公子,在下看公子似乎对小说很感兴趣,可有兴趣收购在下的书稿。”

“不瞒你说,在下的书写的,那是真的好看啊!”

“听说最近南京城出了个什么叫唐四公子的,写的啧啧啧!”

“我就是唐四公子!”方静之淡淡说道。

老罗先是一愣,随后哈哈大笑。

见方静之不为所动的模样,老罗眨了眨眼,不可置信的问道:“你说的真的?”

方静之点点头:“你说唐四公子写的???”

“那特么真叫一个好!”老罗改了口风立马夸赞一声。

“不瞒公子,看了唐四公子的书,我才知晓什么叫做小说话本。”

“与您相比,我就如那地上的蚂蚁一般,不,简直是浩瀚星河与村东头的小河沟的区别。”

“我是你最大的书粉来的。”

方静之冲着老罗轻笑一声:“好眼力!”

老罗笑容谄媚:“那是必须的!”

方静之继续:“我除了是唐四公子以外,还是钟山千户所的千户官,曹国公府小公爷的好朋友,太子殿下的幕僚,嗯,锦衣卫指挥使毛骧我也挺熟悉的,问他要个副指挥使当当,估计他屁也不敢多放一个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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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静之每说一句,老罗的脸色就黑上一分,听到方静之还与毛骧有关系,当即吓得直接从凳子上滑了下去。

听到方静之讲要个副指挥使毛骧这个大魔头不敢多说一句。

老罗索性两眼一翻,直接昏死过去。

片刻之后,老罗从昏迷中醒来。

一睁眼,就看到方静之那张俊秀的脸蛋。

“老罗啊,你怎么昏了呢!”

“不用害怕,我是真的喜欢你写的书,你放心好了。”

“我是想着雇佣你给我写书来的。”

罗贯中的胆子还是有的,就跟某个每每写到花魁娘子,总要挑衅一下番茄审核机制的lsp作者一样。

“公子,你说真的?”

“不是要去举报我?”

“千真万确!”方静之点点头:“我先跟人打个招呼吧!”

“谁?”

方静之翻开袖子,露出一大摞的令牌。

挑挑拣拣,最终选了一块最不起眼丢给一旁的刘宏福。

“阿福啊,你拿着这块令牌,去锦衣卫一趟,就说找毛骧。”

罗贯中肉眼可见的哆嗦了一下:“你要去找毛骧?”

“对啊!”方静之坏笑一声:“老罗啊,你知道你的悬赏金额是多少不!”

“苦啊!”

“卑鄙小人,卑鄙小人啊!”

老罗双眼往上翻,直挺挺的躺了下去。

这会是怎么叫都叫不醒了。

完了。

他算是彻底的完了。

落到一般的锦衣卫手里,多送点钱说不定还能活下来。

可落到毛骧这个远近闻名的大魔头手中。

凌迟处死?

大卸八块?

总之不得好死!

眼前的这小子,就是个害人精啊!

即便是在昏死中,老罗的眼角还是流下两行热泪。

都说作者之间惺惺相惜,怎么你还网上举报了呢!

特码的,你就不是作者圈的人了。

你这害人精,绝对是个大rapper。

面对装死的老罗,方静之嘿嘿一笑,转身下楼从二郎神的尾巴上扯下一根毛发。

二郎神吃痛,不满的冲着主人打了个响鼻。

方静之拍拍它的脑袋,安抚爱马。

“借你一根毛,等回了家,给你安排米酒怎么样!”

都说好马爱酒,方静之不知道这个道理到底对不对。

但是放在二郎神的身上,却是再正确不过。

这家伙,放开了喝,自己还不一定能喝的过一匹马。

在庄子上的时候,可是没少见马夫早晨牵着二郎神出去,到了傍晚哥俩又喝的醉醺醺的回来。

一听有米酒喝,二郎神就高兴了。

甩了甩尾巴,打了个响鼻,冲着主人表示成交。

方静之上了楼。

看到还在装死的老罗,嘿嘿一笑。

弯下腰,将那根毛轻轻的捅进老罗的鼻孔。

阿嚏!

罗贯中再也装不下去了,顺势爬了起来。

一张老脸抽抽成了猥琐的菊花。

“这位公子,您就行行好,放了小人吧!”

“小人祝您吃不愁喝不愁,不住平房住高楼,天天潇洒,夜夜温柔,美人如同长江水,生活如同锦上花,大财小财天天进,一顺百顺发发发。……”

好好好,不愧是特么写书的,这吉祥话说起来就跟不要钱似的。

方静之笑了笑,将老家伙从地上拉了起来。

“老罗,你误会我了啊!”

“我让阿福去找毛骧,这不是给你销案嘛!”

“如若不然,就你现在这样,东躲西藏的过日子,整日里提心吊胆的,累不累啊!”

“如今咱们的陛下宽宏大量,事情说开了就过去了,肯定不会难为你的。”

“放心好了,以后有本少爷罩着你,只要你按照本少爷的要求好好写书,啥都给你白的平!”

罗贯中被方静之搞得迷迷糊糊的。

这唐四公子是什么人,能量这么大的嘛!

“当真?”

“自然!”方静之笑呵呵的抬了抬手臂,令牌哗啦啦作响。

“瞅瞅,陛下的,娘娘的,太子的,小皇孙的,这还罩不住你。”

“一会给你安排个住处,就安心的住下来,吃好喝好,想要什么只管说就好了!”

见方静之如此说,罗贯中还是有些将信将疑的模样。

这样手眼通天的大人物,他怎么也不能与眼前的少年联系到一块。

“行了,行了,别废话了!”

方静之挥挥手,道:“阿福,算了,你也不认识路。”

“先回家吧,一会我让人去锦衣卫把老罗的事情说一下。”

有罗贯中这样的老枪手在,以后再也不用担心书铺子缺书卖了。

自己累死累活,就写出来那几本言情话本。

如今几乎已经卖遍了教坊司。

虽然采用了分册卖的方法。

可是时间长了,难免视觉疲劳。

教坊司的姑娘们可是等自己的新作等的都不耐烦了。

特别是蓝采薇这丫头,催更催的让人头疼。

也就是她不知道什么叫做寄刀片,负责一准提着蓝玉那柄杀人无数的雪花镔铁的大砍刀上门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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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静之很懒,脑子也不好使。

不能说不好使,只不过都穿越了,上辈子看的那些乱七八糟的言情玄幻小说,只能记得个大概剧情,具体的细节却是忘了。

如今有了老罗,一切就都不是问题了。

……

乡亲们总是那么的热情。

听说方少爷回来了,各个拎着东西都过来看看。

这让方静之觉得,自己有种很受欢迎的感觉。

可让失望的是,来看自己的都是些老头老太,小娘子压根就没有。

最年轻的也是三十好几的老妇人。

好在这些家伙们还算是懂事,纷纷汇报过自己的近况以后,留下手里的东西就回家了。

不用管饭的感觉很好。

有了刘宏福,罗贯中,再加上一匹二郎神。

家里的房子就有些不够住了。

方静之的这处小院子,原本就只有三间房。

一间卧室,一间客厅,一间厨房。

若不是如此,上次与毛骧做压缩饼干的时候,也不至于让这家伙在外面熬了一晚上。

毕竟,他方少爷真的是个善良的人。

听说隔壁院子也是自家少爷的,刘宏福笑了。

作为草原人,建设他不擅长,但是破坏他真的很在行。

飞起一脚踹在墙壁之上,夯土垒砌的墙壁瞬间就破了一个大窟窿。

又是三拳两脚下去,一个简易的院门就修好了。

方静之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。

总有种不现实的感觉。

这跟着自己的人,脑子总有点那么不正常。

一个写书讽刺老朱的,一个整日里想着在大明安家落户的元人鬼子,还有一匹喜欢喝酒的高头大马。

这怎么看,怎么都不像是一个正常的组合。

老王一家人的生活也有了大变样。

老妇已经随着小孙子去了庄子上,因为小孙子要去庄子上的学堂上学。

如今的南京城,只有儿子两口子还住在这里。

王铁柱已经是蓝家庄子在南京城买卖的大掌柜了,在南京城的商道中也算是鼎鼎大名的一号人物。

家里有了钱,人的心思自然也就多了。

王铁柱与妻子都想换个好点的房子,为此专门去庄子上问方静之的意见。

方静之对此并没有多说什么,打了一辈子的仗,总是要享受享受的嘛!

这一对小夫妻苦了这么长的时间,终于有了钱,换个房子也正常。

可方静之的话还没出口,老王就急了。

当即就给了儿子俩大嘴巴子,直接给儿媳吓坏了。

少爷都没有搬家,你个当奴才的急什么。

少爷在哪,老王家就在哪。

此话一出口,算是断了俩人想要买新房子的念头。

小妇人是勤快的,忙里忙外的帮着方静之收拾乡亲们送来的礼物。

即便是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回来了,家里各处依旧干净。

看的出来,经常有人打扫。

方静之拉开衣柜,从里面拿出个箱子。

这箱子还是当初老王拿过来的。

平日里,方静之的一些玉器与铜钱宝钞就放在这里。

这次从庄子上回来,方静之并没有带多少钱。

如今打算在家里常住了,自然是要买一些米面粮油来的。

放宝钞的盒子有些靠里,方静之一个用力,一枚弯弯的断玉顺着盒子就被带了出来,落到地上,发出一声脆响。

方静之抬手拿起,细细打量。

一时间,竟然想不到这玩意是从哪里来的了。

李景隆?蓝玉?

哦,差点忘了,这是自己从那尊佛像肚子里掏出来的。

可惜了不是在庄子上,不然到时可以让孔善祥帮着看看这上面到底写了些什么。

方静之抬手将其丢回箱子,拿着宝钞出了门。

听说教父回来了,李二狗一行人自然是要来拜见的。

方静之索性让他们帮着去采买物资,顺便让李二狗去一趟锦衣卫衙门。

一听锦衣卫的大名,李二狗这个街头混混差点没吓得尿了裤子。

好在方静之跟他解释过后,这才一步三回头的走了。

洪兴帮派如今也发展的不错。

占据秦淮河与夫子庙两大繁华地带。

不过也就这样了。

方静之没有让李二狗继续发展。

有些事情,物极必反。

黑帮到底是黑帮,发展壮大了,就成了官方的必须打击势力。

就现在,方静之用脚丫子都能猜到,毛骧的锦衣卫已经将洪兴渗透了个七七八八。

不过片刻的功夫,小弟们就将所需要的物资带回来了。

顺便还买了青砖,将刘宏福制造的院门扩大修缮了一圈。

有了这道院门,两座宅子算是成了一座。

至少三个人一匹马算是能住的开了。

让方静之可惜的是,没有带着小菩萨回来。

要不然,小家伙一定很喜欢院子中的那棵桂花树。

都说老虎不能爬树,小菩萨证明这都是假的。

小家伙爬树的速度,那可不是一般的快。

别说,几天没见小家伙,方静之还真有点想的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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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在老王过几天就要回来,也会顺便把小家伙一起带来。

等小菩萨到了,自己要不要带着它去看看小金刚呢!

方静之抬头,看向即便是距离很远,依旧隐约可见的金碧辉煌。

……

自从回了皇宫,老朱又过上了他以前的日子。

每日里不是在批阅奏折,就是想着批阅奏折。

虽然太子朱标已经帮他分摊了很大一部分,那可无数的奏折,依旧摆满了老朱的案头。

马皇后今日里熬了软烂的小米粥,又做了自己最拿手的几个小菜。

眼看着午饭的时间到了,带着食盒来到了养心殿。

当先看到的就是满满登登的奏折。

然后,才在奏折的后面看到老朱。

“皇爷爷!”

“我跟皇奶奶给你送吃的来了!”

小小朱进了大殿,兴奋的喊了一声。

听到了小乖孙的喊声,老朱这才放下手里的御笔,从奏折中抬起头来。

“哎!”

冲着小小朱,老朱眉开眼笑的伸开了双手。

想要如同往常一般,迎接自己乖孙的怀抱。

可下一秒。

原本跟在小小朱脚边的小金刚,一个飞扑进了老朱的怀里,顺势在老朱的脸上舔了几下。

老朱龇牙,一把就将小金刚推开,嫌弃的用袖子擦着脸。

“特娘的,什么样的人养什么样的畜生。”

“这小金刚就跟他的主人一样,都不是什么好东西!”

小金刚被推到地上,一溜烟的跑回小小朱的脚边,抬起小脑袋冲着小小朱与马皇后委屈的叫了两声。

看看小金刚,再瞧瞧老朱,马皇后与小小朱直接被逗笑了。

马皇后弯腰拍拍小金刚的脑袋,笑道:“你看看你,多大的人了,怎么还跟个畜生一般见识,再说了,这小金刚的事情,怎么还扯到静之那孩子身上了!”

小小朱在旁搭话:“就是啊,皇爷爷,小金刚这是喜欢你才抱你的,肖静想要靠近小金刚都不行呢!”

肖静,那狗太监能跟咱比。

老朱没好气的瞪了妻子跟乖孙一样。

这俩人,都让方静之那小子收买了。

“哼,咱又不喜欢它,咱就喜欢咱的乖孙抱咱!”老朱瞪眼说道。

“皇爷爷,我也最喜欢你了!”小小朱很有眼色的凑上前,抱住老朱的大腿。

这下子,老朱总算是开心了。

一把抱起小小朱:“好乖孙,咱吃饭去!”

“皇爷爷,我还给你剥了你最喜欢的咸鸭蛋啊,那蛋黄都流油了,可香了,我没忍住,就吃了一小块!”

“好好好,一会蛋黄都给咱的乖孙吃,咱吃蛋白好不好!”

“好,拿蛋壳给小金刚吃!”

“别提这小畜生,咱看到他就想到姓方的小子。”

老朱的午饭说不上多么丰盛,就是普普通通的家常饭菜,远不是后世猪尾巴们三十个盘八十个碗能比的。

几个饼子,几个炒青菜,一碗红烧肉,以及每人一碗小米粥。

这就是老朱的午饭了。

甚至有些比不上蓝家庄子大食堂的饭菜花样多。

老朱美滋滋的磕破一个咸鸭蛋,夹起蛋黄送进小小朱的碗里,蛋白自己留下,虽然嘴上说着看到小金刚就烦,但还是按照小小朱说的,将蛋皮丢到了桌下。

小金刚以为得到了好东西,舔了一下就放弃了,然后继续抬头兴致勃勃的盯着桌上的红烧肉。

那意思就很明白。

虎爷不是吃素的,来点肉啊老朱。

于是乎,果断脑袋上就挨了一巴掌。

“特娘的,咱蛋皮都没舍得舔就给你了,你这狗东西倒是挑三拣四起来了。”

老朱笑骂道。

马皇后笑吟吟的将饼子递给老朱。

“行了,重八,快吃饭吧!”

老朱答应一声,随即像是想到了什么。

“吴吉祥啊,你把咱刚刚搁一边的奏折拿过来,给皇后看看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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